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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系列报道之三 贵州交警创“新路” 齐聚贵阳共“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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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3 22:40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系统抓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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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交警系统大数据支撑公路防控体系建设贵阳现场会侧记

 

主会场一角

核心提示:为认真观摩学习、交流推广贵州省公安交警部门运用大数据支撑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的经验做法,922日,全国公安交警系统大数据支撑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现场会在贵阳市顺利召开,来自公安部交管局、北京、上海、广东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交警总队及南京、广州等6个城市交警支队的领导6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代表认为:贵州交警总队立足省情,以大数据引领公路防控体系建设,探寻出了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具有贵州特色的公安交通管理发展新路。会议要求:各参会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贵州交警大数据建设经验,推广复制贵州公路防控体系模式,进一步转变观念、开阔思路,以信息化为引领,创新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夯实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基础,为构建平安交通、和谐交通不断努力。

 

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王金彪出席会议并讲话

A、“三个前列”与“正确方向”,“分水岭”与“点金石”

“贵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信息化建设取得的突出成效,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主战略和强力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良好机遇;得益于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特别是孙立成副省长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上的高站位谋划、高起点设计;得益于交警总队班子带领的团队在大数据建设上形成了谋划、研发、实施、应用、管理、保障一体化的推进机制,具有鲜明的贵州特色。贵州交警总队以大数据引领公安交警信息化建设,将大数据资源转化为公安交通管理现实战斗力,积极推动‘互联网+’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走在了全国公安交警的前列、走在了全国公安机关的前列、走在了全国政府机构的前列,‘贵州经验’代表了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发展的正确方向,值得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警部门学习借鉴。”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王金彪在出席会议时,对贵州交警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2015922日上午九时,贵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8楼指挥中心大厅内,聚集了来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科研所,北京、山西、吉林、上海、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交警总队及南京、济南、武汉、广州、贵阳、洛阳等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领导,近百人的与会嘉宾队伍加上中央驻黔、省市各媒体记者,原本宽敞的大厅突然显得局促拥挤。

 

贵州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赵翔出席会议并致辞

全国同行齐聚贵阳,不为观景为“论道”。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下面,由我为各位领导简要汇报一下贵州省公安交警系统以大数据支撑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情况,我们的经验做法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一是以大数据资源池,实现跨界共融、数据共享;二是以云平台为支撑,实现责任共担、安全共治。”民警精炼的开场白,拉开了汇报演示的序幕。

接下来一个小时,涂文虎、潘毅、王婧等民警先分别向与会嘉宾汇报展示了贵州交警警务云建设成果,以及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贵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农村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云平台等大数据应用展示。

“我们与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三大通信运营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省公安厅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框架下,吸取国内成熟的阿里云计算技术,搭建了警务云平台,以云平台为支撑构建了汇聚公安内外部数据的大数据资源池。” 贵州交警警务云项目技术负责人、贵州省大数据办公室和“云上贵州”外聘七名专家之一的潘毅同志围绕购买社会服务、整合优势技术的项目化建设模式为大家介绍警务云的云架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云应用和安全防护情况,以及 “违法信息四类推送”、“重点车辆精确管控”和“动态干预五步消除”三大工作法。民警王婧介绍了贵州交警以大数据支撑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织密下游基础防控网和以大数据服务民生的工作情况。随后,与会代表们来到贵阳大数据中心,听取贵州大数据发展思路、理念、实战应用案例、贵阳交警利用大数据规范执法的情况介绍。下午,会议举行座谈,集中观看了《大数据引擎助推贵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转型升级》专题片,听取了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王健伍同志所作的《突出重点,织密三网,着力构建“跨界共融、数据共享、责任共担、安全共治”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主题发言;上海、湖北总队就进一步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作经验交流;江苏总队、广州支队作表态发言。

 

公安部交管局公路巡警处处长李伟主持会议

“贵州交警大数据建设的亮点概括讲,就是大、广、深。”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科研室主任、博士、高级工程师、中国智能交通协会专家组专家、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专家组成员顾怀中深有感触,“公安部交管局组织我们到贵州参观学习,受益很大、感触很深,贵州总队的系统设置、制度建设,不仅立足公安交警一个行业,它是基于整个大公安、大交通来构建的大数据云平台,涉及公路防控的方方面面。第一个是大,即数据量大;第二个是广,即数据的用户很广;第三个是深,就是应用很深。” 顾怀中主任说,南京交警近年也在大数据、云计算方面搞了很多建设,也有好多方面的运用,但与贵州交警相比还有差距,特别是贵州交警总队利用阿里云的技术另外构架机房,是很超前的一种思路。“比如,在智能交通的应用上,从数据的采集、储存、服务到深度的挖掘分析,贵州交警把大数据运用到农村的交通安全管理上,这是我们原来没有想到的,让人耳目一新。”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欧日文观摩后无不激动地说:“我感觉,贵州交警同行在大数据的应用方面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它有很多地方让我印象深刻,特别是它的谋划已经站在了大公安的大数据应用前沿,所谋划的起点较高、定位较好,应该说很好地整合利用了社会相关行业及政府的公共资源,可以说走出了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公安道路交通管理的特色新路。作为发达城市,我们广州也要向贵州交警同行学习,把他们好的经验带回去,推动我们今后大数据的应用上升到更高的层面。”

 

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王健伍作经验交流发言

来自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张贤艳副总队长认为,通过参观学习和座谈交流,“我最感兴趣的是贵州交警农村交通管理云平台的建设。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是一个薄弱环节,是在全国具有共性的问题,贵州同行利用大数据来创新办法、创新手段、创新方式、改革勤务模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改革的思路和方法,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在农村地区管理一个框架。” 张贤艳副总队长进一步分析说,贵州交警的经验有三点值得山东学习,一是贵州交警的理念比较新,就是数据共享,主动服务来实现对农村交通管理的一个飞跃;二是起步比较高,即利用大数据和警务云技术,融合了交警部门数据和其他社会单位的数据,实现资源共享,安全共治;三是服务比较好,由以前的被动上门服务、事故调查,转变为现在主动服务、靠前管理,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可防可控,实现农村交通大防控、大平安。

作为近邻,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新春感受更深,“勇于拼搏,大胆实践,苦干实干加巧干,贵州交警是全国交警科技信息化建设的领军队伍。贵州交警面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他们有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心,是在用心、用智、用情的开展工作,贵州总队从领导到普通民警学科学用科学蔚然成风。”刘新春副总队长谈到了他的三个感受:首先,面对全省交通管理的许多复杂因素,依托大数据,贵州总队突破重重困难找到了一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途径,把大数据运用到交通管理当中,找到了破解交通难题的金钥匙,引领了交通管理科技向前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其次,云贵两省都属于少、边、贫地区,都离不开山区、贫穷、民族这一省情特色,但贵州交警能紧紧抓住国家大数据中心和云平台在贵州落地的机遇,在科技引领上脱颖而出、独树一帜,令人非常震撼;第三,贵州交警大数据建设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出彩”,得益于总队党委一班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以及观念创新。

 

湖北交警总队政委姚俊作交流发言

会场内外,面对媒体记者,与会代表们纷纷对贵州交警的经验做法表示了认同与共鸣。他们一致表示,贵州交警的经验很震撼、有收获、可复制,通过观摩,有所学、有所思、有所得,受益匪浅。

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王金彪在讲话中指出,贵州总队主动适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新常态,以大数据引领公安交警信息化建设,将大数据资源转化为公安交通管理现实战斗力,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创建“数据铁笼”,积极推动“互联网+”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做法,值得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警部门学习。各参会单位要借鉴贵州公安以大数据为支撑,创新交通安全管理模式,打造立体化、全方位安全监管“数据铁笼”的“四共”经验,要以问题为导向,以机制建设为引领,以警务云建设为保障,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打造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升级版,开辟跨界共融、数据共享、责任共担、安全共治的“互联网+”道路交通管理新格局。

 

江苏交警总队政委陈玉峰作交流发言

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赵翔出席会议并代表孙立成副省长及省公安厅党委致词,他强调:以问题为导向,以大数据为支撑强化公路防控体系建设,是新时期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从传统管理模式向大数据精确管理转型升级的分水岭,是公安交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更好地服务公安工作大局、服务安全生产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点金石,势必会为今后一段时期公安工作的整体提质增效奠定坚实的基础。贵州公安交警在大数据支撑公路防控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了公安部交管局的认可和全国同行的一致肯定,但也只是开好了头、起好了步,要以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在公安信息化建设方面继续深入探索,力争取得更大更好的成绩。

 

上海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韦恺人作交流发言

B、抢抓机遇,顺势而为,探寻“新路”

近年来,随着贵州省委、省政府“科学发展、后发赶超、推动跨越、同步小康”主战略的深入实施,贵州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并带动了人、车、路的大发展。截止2015年上半年,全省驾驶人数量达631万人,机动车保有量达544万辆,较2010年分别增长了101.4%92%;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17.44万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于2015年底达到5100公里,较2010年分别增加了24.39%238.42%。随着每百户城镇家庭汽车拥有量超过18辆,曾经欠开发、欠发达的贵州步入了汽车社会。庞大的驾驶人群体和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的通车里程,以及公安交通管理海量数据的存储、管理、分析、挖掘和应用,对贵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全新挑战。为主动适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新常态,将大数据资源转化为公安交通管理现实战斗力,贵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及“贵州要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的总体要求为指导,按照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 “坚持问题导向、搞好顶层设计、进一步找出找准‘四项建设’的切入点、突破口”和黄明副部长关于“抓好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五个互动结合”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省公安厅党委全力推进“四项建设”的契机,切实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部署,以制约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发展的问题为导向,以警务云建设为保障,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以大指挥体系建设为引领,以部局六合一、集成指挥、智能研判、互联网服务等四个应用平台为核心,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创建“数据铁笼”,推动“互联网+”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打造跨界共融、数据共享、责任共担、安全共治的“互联网+”道路交通管理新格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深刻领会公安部、省公安厅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贵州实际,总队提出了贵州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相关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五个互动结合”为引领,以警务云建设为保障,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强化防控体系上游的重点车辆源头管理,扎实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防控体系下游的农村道路安全监管,构建道路交通安全大防控体系,打造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升级版,打造跨界共融、数据共享、责任共担、安全共治的“互联网+”道路交通管理新格局。

 

广州交警支队支队长欧日文作交流发言

C、突出三“重”,升级打造,形成“体系”

突出三个重点,打造立体化、多维度、全覆盖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升级版。

突出大数据应用重点优势,创新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首先,抢抓省委、省政府强力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与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三大通信运营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省公安厅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框架下,以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科研所为技术主导,吸取国内成熟的阿里云计算技术,采取租用电信机房和设备的方式,搭建了由619台服务器、46台网络交换机、12PB总存储组成,总规模达到提供10000个核运算能力、计算能力相当于10台银河巨型计算机的警务云平台,以云平台为支撑构建了汇聚公安内外部数据的大数据资源池,汇集公安内部各警种和外部安监、交通、保险、广电等社会资源,对内,开放接口,与治安、刑侦、技侦、反恐等警种和科信、情报等部门共享公安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公安基础工作信息库;对外,与安监、交通、保险、广电等多部门共享社会信息资源,汇聚全省“天网工程”6.8万路信号和贵州路网全部监控资源(2064路视频监控信号,高速公路283个收费站、2073条车道图像数据)。其次,发挥总队建成省、市、县三级大指挥体系的优势,依托智能监管综合云平台,创建情报研判、指挥调度、行动落地的“情指一体化”指挥机制,与交通等部门共建“三统一、三联合”的“路警联动机制”,推广“违法信息四类推送”、“动态干预五步消除”、“重点车辆精确管控”等三个工作法(详见附件),初步实现了“视频巡逻与路面巡逻互动结合”、“路面执法与源头管理互动结合”、“公安交管与其他相关部门互动结合”的目标;最后,借助省公安厅强力推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契机,切实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公安厅长孙立成关于“建立以犯罪实时控制机制建设为抓手,以布警网格化、巡处一体化、指挥扁平化、处警规范化为特征的新型社会面警务运行机制,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打造环省、环市、环县“三圈”公路防控网。2015年以来,全省高速公路推送车辆违法信息共计27万条次,利用执法站和服务区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2.1万起,非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4.8万起,查处数同比分别增长了77.4%162.4%,进一步提高了道路交通管理的科学性、精确性和有效性。截至目前,全省高速公路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7人,受伤5人,较大事故次数同比减少8;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次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83.72%78.26%,创下我省高速公路开通以来事故预防工作最好记录。

 

贵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突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创新精细化的源头监管机制。以管住关键少数为核心,与安监、交通部门共同搭建贵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综合云平台,汇聚运输企业日常管理数据和GPS动态监管数据,共享交警、交通、安监多维度管理数据和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将全省5.33万家客货运企业、62.7万名营运驾驶人,1755家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和危险品运输重点企业和3.52万台重点监管车辆,以及4341家租赁企业和3.53万台租赁车辆信息纳入监管视线。依托云平台的户籍化管理、人脸识别安全学习、车辆动态监控、轨迹跟踪、信息自动转递、违法自动抄告等功能,建立了“企业应用为主体,交警、交通、安监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为核心,实现共同治理为目标”的综合监管机制。在此基础上,总队借助云平台大数据研判功能,与独立第三方信用评估及信用管理机构“芝麻信用”建立重点驾驶人征信系统,将重点驾驶人群体细分为四类三层次,根据驾驶人的违法记录、事故记录等多维度设置指标,应用WOE算法计算重点驾驶人的信用评分,作为评估驾驶人履职能力的参考依据。该系统投入运行后,在监管部门督促和运输企业密切配合下,全省已有371名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酒驾、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而进入“黑名单”库的重点车辆驾驶人被企业解聘,最大限度避免了不符合要求的驾驶人进入重点车辆驾驶人领域,筑牢源头管控第一道防线。

 

会议代表观摩汇报展示

突出农村交通安全重点区域,创新社会化的精准治理模式。针对当前我省高速公路、国省主干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趋稳向好,但农村道路安全基础薄弱,交通事故高发的实际,总队认真贯彻落实部局广西会议精神,应用“互联网+”思维,依托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和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支撑,开发农村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云平台,将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网络延伸至占全省道路总里程95.5%的农村道路。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为载体,细化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监管责任,通过对人、车、路、重要时间节点等道路交通安全数据进行采集、研判、预警,向市、县、乡、村、组五级责任人推送分析结果和预警信息,引导警务流、管理流、资金流流向“赶集赶场、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民族节庆”等重点时段和隐患集中的重点路段,实现扁平指挥、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倒查,着力破解农村地区交通管理“有机制、无落实,有机构、无人员,有措施、无手段,有责任、无追究”的“四有四无”难题,从省、市、县、乡、村、组六个层级和人、车、路、环境、管理五个方面打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数据铁笼”。

 

被汇报展示所吸引

D、织密三“网”,借力助力,创新“模式”

织密三张防控网,不断创新“互联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

随着社会步入大数据、“互联网+”时代,“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为警务机制变革和警务工作的创新提供了无限的发展空间。通过深入推进大数据的共融、共享,助力道路交通安全大防控体系建设,延伸管理的空间、时间和范围,提升管理的广度、深度和精度,是改造现有警务运行体制、机制,帮助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转型升级的难得机遇。贵州交警总队抢抓机遇,着力织密三张防控网,不断创新道路交通管理新模式。

织密上游静态防控网。将重点车辆征信体系等大数据监管方式延伸至人、车、路、环境的全方位、全时空管理,落实“五个责任”,创新大数据背景条件下交通安全监管模式,织密源头监管之网。

 

贵州交警总队指挥中心进行大数据建设汇报展示

织密中游动态防控网。针对当前我省防控体系建设存在的执法站布点不科学、执法站建设进度慢、执法站基础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组织实施“防控体系建设攻坚”,在已规划的157个执法站基础上,结合路网疏密度、流量饱和度、社会治安防控和隐患路段管控需求,合理规划,科学布点,构建环黔、环筑、联市()、联县的“闭环式”安全防控体系,进一步强化以视频监控防控网、路面执法防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为骨架的防控体系建设。

织密下游基础防控网。针对贵州农村道路战线较长而管理力量严重不足,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严重缺乏的实际,以大数据、云计算建设应用为支撑,以强力推进农村监管云平台为抓手,将县、乡两级政府工作开展情况,“两站”、“两员”工作落实情况,“生命防护工程”推进情况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形成政府主导下管理信息共享、安全责任共担、社会力量共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

 

与会代表参观贵阳大数据中心

E、构建四“共”,整体治理,夯筑“新局”

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创建“数据铁笼”,推动“互联网+”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打造跨界共融、数据共享、责任共担、安全共治的“互联网+”道路交通管理新格局。

 

参观贵阳交警大数据执法应用情况

在“跨界共融”上,实现跨警种、跨行业、跨部门的政务深度融合。在数据共享上,实现公安内外部海量数据的汇聚,使原本分散的碎片化数据和“条数据”聚合成“块数据”,实现“块数据×”效应,牵引职能、职责融合式发挥。在责任共担上,通过共享信息,厘清明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企业的主体管理责任。在安全共治上,通过齐抓共管、切实履职、失职追责,真正逐步推动形成道路交通管理的整体性治理格局。(蓝雨 胡鸥/文 刘垒 龚超/)

责任编辑:苟敬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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