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资料图)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桂林讯 (记者邓振福 通讯员雷娜)近日,平南县男子黄某因犯持有假币罪,被桂林市秀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去年12月,黄某拿着一袋假币在秀峰区路口村米粉店等待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清点,黄某持有百元面值假币10020张,共100.2万元。 去年12月22日,一辆出租车在桂林市秀峰区路口村米粉店路段停下,黄某提着一个很沉的袋子下车,在一家米粉店附近等候。他的同伙叫他在米粉店附近等人来取袋子里的假币,之后同伙乘出租车离开。不料,黄某等了几分钟,就被民警盘查。民警打开黄某所提的袋子,发现里面全是百元面额的人民币。经清点,黄某身上及袋子中有10020张百元人民币,共计100.2万元。经银行鉴定,这笔钱均为机制假人民币。 调查中,民警发现黄某没有身份证,住平南县大安镇儒村,在公安机关没有登记户籍。经司法鉴定,黄某在22至24岁之间。黄某称,去年他随一名男子从平南来到桂林。在两人住的宾馆里,该男子交给他一个装有百元面值人民币的编织袋。该男子从中拿出97张交给他,叫他回平南县后再使用。黄某觉得是假币,遂偷拿一张到卫生间沾水,发现货币发白。 随后,黄某拿着这袋钱与该男子等出租车时,黄某为进一步验证钞票的真假,到路边的商店用该男子给的一张百元钞票购买香烟,被店主拒收,后其用自己身上的一张真币购买了香烟。此时,黄某才确信其所携带的编织袋里的钱及获取的97张百元面额的人民币均为假币。两人上出租车行至秀峰区路口村米粉店时,该男子让黄某下车在米粉店附近等待交易,黄某被警方抓获。警方根据黄某的供述,对同案男子进行调查,但无法获取该男子的身份信息,其至今仍在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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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有百余万假币 拎编织袋等待交易时被抓
男子持有百余万假币 拎编织袋等待交易时被抓